服務申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a. 弱智人士或肢體傷殘人士或精神病康復者;
b. 年齡在 6 歲或以上(個別服務單位只收納 15 歲或以上的殘疾人士);
c. 願意過群體生活,而且沒有影響群體生活的行為問題及傳染病;及
d. 需接受一定程度而不超越有關服務單位所提供的起居照顧或護理服務。
a. 視乎服務單位可騰出的服務餘額而定,服務期限通常不可連續多於14天;
b. 可重複多次使用;
c. 遇有特殊情況,有關服務單位可酌情考慮延長服務期限。
a. 可直接向有關服務單位提出申請,或由各醫務社會服務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學校或康復服務的社會工作者轉介。
b. 須填報「 住宿暫顧服務入宿健康狀況申報表 」,服務機構可視乎情況所需而要求進行醫療檢查。
服務收費按日計算,金額視乎院舍的服務類別、使用日數及獲得的社會福利署津助而定。以下是不同院舍的一般收費金額:
現時領取傷殘津貼 的服務使用者每日收費 |
現時非領取傷殘津貼 的服務使用者每日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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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弱智人士宿舍 參與買位計劃的私營院舍(中度照顧) |
$52 | $49 |
嚴重弱智人士宿舍 參與買位計劃的私營院舍(高度照顧) |
$62 | $55 |
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 | $62 | $55 |
輔助宿舍 | $33 | $30 |
註一:部分服務機構/單位如獲社會福利署批准,或會因應提供服務的情況而收取較高服務費用。